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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沙樟腦之島】ASIA雜誌19335月號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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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國家地理雜誌遠眺基隆河拍照地點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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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內文描述,作者Frederick G. Vosburgh(曾任國家地理學會副主席,2005年過世,享年100歲)偕攝影師Joe Baylor Roberts(以擅長航空攝影出名)來台應該是1949年8月,天氣非常炎熱之時,他的友人告訴他,這時候來台灣整天都是濕的,早上浸在汗水裡,下午則被陣雨打濕;攝影師因而領悟為什麼台灣郵票不塗背膠,因為太炎熱和潮濕,郵票會黏在一起。所以本文標題用「熱點」兩字,是因為台灣的熱,並非局勢上的焦點,不過也可能是一語相關。
文章主要描述他在台北、桃園角板山、礁溪、蘇澳、蘇花公路、花蓮、東線火車、台東、屏東、高雄、台南的旅行,只有文章開頭提起當時的局勢,國民黨軍隊大量撤退來台,人口比當年4月統計的7,026,883人激增甚多,總人數已超過澳洲,讓他聯想起「沉重的救生艇」,由於局勢緊張,警察防匪諜及228事件以來的對立,從香港進口的英文報紙被禁,但報僮會高價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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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到荷蘭人之所以佔領台灣,是因為當時中國官方立場(不管地方或中央)不認為台灣是中國的,而且主動幫助荷蘭人到台灣尋找港口,並表示對荷蘭人佔領台灣毫無異議。在這樣的背景下,鄭成功有理由說台灣是他父親的嗎?
依據《臺灣府志》,鄭成功托人向荷蘭人說:「此地乃我先人故物,今所有珍寶金銀聽汝載回,但留空城還我,可以罷兵」。這段話成了中國學者喜歡引用的一句話之一,用來證明台灣自古屬於中國。
而依照《熱蘭遮城日誌》紀錄鄭成功給荷蘭人的信則是這樣說的:「以前,當荷蘭人搭船來謀通商交易時,在此地任何地方都沒有半塊土地,那時我的父親一官出於友誼,指這塊地給他們,但只借用而已。…因此,您們若及早向我低頭,用商討的方式把您們的城堡交給我,我不但會使您們這些議員地位高升,所有婦女兒童也都得保全生命,還會允許您們保有所有的物品,也將允許按照自己的意願,居住在此地我的轄區裏」。(引用自《梅氏日記》,江樹生譯註)
荷蘭人提出在1630年和鄭芝龍簽訂過一個契約來反駁,那是在荷蘭人幫助鄭芝龍打敗李魁奇的叛變後,鄭芝龍承諾終生允許荷蘭人「在漳州灣及大員享受通商,他去世後,他的繼任者也要繼續遵守這個原則」。當荷蘭人指出這個契約時,鄭成功表示毫無所悉(引自《巴達維亞城日誌》1661年12月21日與《梅氏日記》)。其實荷蘭人提出的契約只提到永久承諾荷蘭人的通商權益,並沒有提到任何土地問題,荷蘭人想用這個契約說明他們和鄭芝龍的親密關係,並沒觸及鄭成功的主要訴求。
這裡是這段歷史中最令人疑惑的地方。依據荷蘭人史料,當荷蘭人與明朝在澎湖談判,及後來進佔台灣時,鄭芝龍只是李旦派出來擔任翻譯的一名通事,鄭芝龍那時年方廿九歲,荷方艦隊司令官萊爾森(Cornelis Rijersz,或譯爲雷約茲)在1624年2月20日發給東印度公司總督德本卡特的信中說:「我們接納了來自日本的一名通事,雖然給予優厚待遇,但目前對我們沒有什麼用處」。後來擔任第二任台灣長官的德韋特(Gerrit Fredericqs de Witt)那時也在澎湖,他則曾在信中提到:「經過雷約茲司令的批准,我們每天都期望能夠在這裡集中二、三十艘中國帆船,通事一官(鄭芝龍的別名)被派往北方去截擊與俘獲一些船隻」。該年九月荷蘭人撤到台灣,鄭芝龍也隨荷蘭人到台灣,在那之前,他從未踏足過台灣,並隨即於次年(1625年)4月間離職,開始擴充他亦商亦盜的集團,這在背景下,他有可能擁有權力指著從未踏足過的土地,說可以借給荷蘭人嗎?
鄭芝龍的發跡應該是在1625年8月以後才開始的,活躍於魍港及北港的海盜李旦及其夥伴顏思齊相繼於八、九月間病死,鄭芝龍私吞了李旦所託付的一大筆財產後,很快就掌握人馬,接收地盤。但那時荷蘭人佔領台灣已經一年了,有沒有可能是在那時候,鄭芝龍假借繼承李旦與顏思齊的名義,回過頭來向荷蘭人要脅土地問題?
我的判斷是:荷蘭人剛到台灣的時候,僅控制大員地區,但與魍港與北港(鄭芝龍所掌握的地盤)和平相處,後來鄭芝龍於1628年年底接受明朝招撫,在1630年與荷蘭人訂了前述契約後,荷蘭人的統治逐漸穩固,遂慢慢擴張範圍,1634年,海盜劉香想到魍港整修船隻,就必須向荷蘭人提出申請了,而在1637年,在魍港築碉堡後,算是正式把原來鄭芝龍的地盤霸佔了。這和《臺灣志略》所提過程類似,但年代較為提前,該《志略》曰:「天啟五年(註:即1626年,有誤,因顏思齊死於1625年),海寇顏思齊入臺灣,鄭芝龍附之。而荷蘭之據臺灣自若。思齊引倭奴剽掠海上,與荷蘭共有臺灣之地以為巢穴。又所部屬多中土人,中土人之入臺灣自思齊始。時芝龍弟芝虎亦為海寇,並附思齊。思齊死,賊眾立芝龍為長,於是鄭氏遂有臺灣之地。崇禎元年,芝龍率所部降於督師熊文燦,然猶遷延海上也。國朝順治三年秋八月平閩,芝龍乃就撫.芝龍既降,而荷蘭盡得臺灣之地。」(卷一/地志)
所以,鄭成功有資格說台灣是他父親的嗎?我認為沒有,頂多可以討回魍港與北港地區的一些權利而已。何況1658年底台灣盛傳鄭成功即將攻打台灣時,他還寫信給荷蘭人,表示他無意進攻台灣,曾提到:「…欲與(荷蘭)親睦,反而懷疑我對貴國不懷好意,憑空猜測我對閣下國土正準備領導若干敵對行動,這些謠言中傷,顯然是一些莠民惡意捏造出來的」。這段話承認台灣是荷蘭國土,由此看來,所謂「此地乃我先人故物」屬心理戰術之運用的成分居多,只能算是海盜與荷蘭人的恩怨問題,不能提升到疆域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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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2年,荷蘭成立東印度公司,經過二十年的努力,卻始終無法打開與中國貿易的大門,因而對中國地方政府不聞不問的態度心生不滿,乃決定在中國沿海佔領據點,並以侵擾的方式吸引明朝朝廷的注意,因此在1622年6月24日攻擊澳門未果之後,於7月10日入侵澎湖,依據荷蘭駐東印度總督定期提報的《東印度事物報告》(參閱《荷蘭人在福爾摩莎》程紹剛譯注,聯經出版,2000) 的記載,從那時開始,到1624年8月荷蘭人自澎湖撤軍到臺灣為止,為解決貿易及撤軍問題,中荷雙方約有九次接觸,中方主要談判人是福建巡撫,先後有商周祚與南居益,荷方則為艦隊司令官萊爾森(Cornelis Rijersz,楊彥傑譯為雷約茲) 與宋克(Martinus Sonck)及駐巴達維亞總督庫恩(Jan Pietersz. Coen)、卡爾本傑(Pieter de Carpentier楊彥傑譯為卡本特)。
在這幾次談判當中,荷蘭人開始的要求是開放貿易(互市),並請中國禁止商船和荷蘭的敵對國貿易,後來應中方的要求,答應退出澎湖,選擇合適港口互市。
中國則一開始拒絕互市,並要求荷人退出澎湖,後來見僵持不下,巡撫商周祚建議由中方派領航員協助荷蘭人到行政管轄權以外的地區---臺灣去尋找合適的貿易港互市,探勘期間荷蘭人可以在澎湖等候,並答應禁止中國商船與荷蘭敵對國貿易。但繼任者南居益一度拒絕承認商周祚所達成的協定,態度頗為強硬,不過後來除了不限制商船活動外,大致仍以維持原訂協定告終。
依據程紹剛譯注的《荷蘭人在福爾摩莎》,在這談判過程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中方建議荷蘭人到非中國行政管轄的地區互市,並主動派領航員幫荷蘭人探勘這個非中國管轄的地方,而這個地方赫然就是臺灣,中方還多次告訴荷蘭人臺灣適合互市,因為臺灣並不是中國領土,因而在撤出澎湖前一年,荷蘭人早已在臺灣建築城堡,等候中國商船來互市。
依據商周祚對朝廷的報告:「諭令速離彭湖,揚帆歸國。如彼必以候信為辭,亦須退出海外別港以候;但不系我汛守之地,聽其擇便拋泊。」(《明熹宗實錄》天啓三年)與荷蘭人的記載有別的是,他告訴朝廷他只許荷蘭人到汛守以外之地候信,楊彥傑解釋其原因之一可能是商周祚的「羈縻之術」。但不管如何,這段話明白顯示臺灣並非「汛守之地」,與他說服荷蘭人去臺灣的理由是一致的。而這也是他有把握將荷蘭人引至臺灣,合乎當時明朝不准對外開放港埠的政策,不至於獲罪的原因。
天啓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商周祚卸任,新任巡撫南居益到職後,表現較為積極。
《實錄》上載有南居益的奏疏,報告紅夷仍舊據彭築城,要挾互市。他認為「羈縻之術已窮,天討之誅必加」,只有「略抽水兵之精銳五千,列艦海上,以張渡彭聲討之勢;仍分佈水陸之兵,連營信地,以為登岸豕突之防」。兵部贊成他的主張;熹宗皇帝也有聖旨,著他「督率將吏,悉心防禦,作速驅除」 (俱見天啓三年九月初五日《實錄》),經一番備戰之後,終於在隔年二月二十日展開中荷澎湖之役。這段記錄顯示儘管明朝當時國事紛亂,但對於澎湖平夷之事,仍非常關心,並非像陳小沖先生所言無力過問。
這場戰爭歷經七個多月,到最後明兵擁眾萬人,兵船二百艘,而荷蘭人只剩下九百餘人,且多病傷,可戰之船隻剩十三艘,勢已岌岌可危(參閱《巴達維亞城日誌》),後來巡撫使出「用間之計」,離間日本人與荷蘭人的合作關係(參見兵部題行「條陳彭湖善後事宜」殘稿),在商人李旦的斡旋下,荷蘭人豎白旗退出澎湖。《巴達維亞城日記》紀錄當時達成退軍的條件是:
(一) 荷蘭從澎湖島撤離
(二) 明朝對荷蘭佔領臺灣不表異議
(三) 保障荷蘭與中國通商
中國的文獻雖然都只提到荷人撤軍是南居益力戰之功,但也留下默許荷軍佔領臺灣的蜘絲馬迹,顧祖禹《讀史方輿記要》卷九十九提到「總兵俞咨?者,用間移紅夷於北港(臺灣別名),乃複得澎湖」說明雙方約以荷蘭如放棄澎湖,則明朝對其佔領臺灣不表異議。
這場戰役顯示巡撫南居益為戰事付出極多心血,至少在拮据的財源下,他還能獲得某種程度的支援,絕非全無奧援,在這情況下,他大可以勝利之師,要求荷蘭人退出台海,但他認為「汛地既複,威靈已暢,政不必窮追貪功,失馭夷廣大之道也」(參見《南居益奏捷疏》),朝野以收復澎湖汛地,達成任務為滿足。沒有進而要求荷蘭人退出臺灣的原因固然有軍事力量不足之顧慮,但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因為當時臺灣並非中國領土,且早在澎湖平夷之前,已派人幫助荷蘭人在臺灣尋找良港,荷蘭人在臺灣已建有防禦工事所致。
中國學者的「私下協定說」把臺灣淪為荷蘭殖民地的罪過完全歸咎于福建地方官員,產生許多矛盾之處,使當時的福建巡撫蒙受不白之冤,力戰荷蘭的將士血汗白流,因此,這段臺灣史的真相若不予以澄清,他們恐怕就要世世代代永遠當罪人了。但最重要的是,當時中國官方立場(不管地方或中央)不認為台灣是中國的,而且主動幫助荷蘭人到台灣尋找港口,並表示對荷蘭人佔領港口毫無異議。 在這樣的背景下,鄭成功有理由說台灣是他父親的嗎? 且讓我們繼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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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成功來台之前,向眾將官宣布他是「欲闢不服之區(指臺灣),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爲貪戀海外,茍延安樂」,卻又寫信向荷蘭人恐嚇說台灣是他父親借給荷蘭人的,他要來索取他父親的土地,他有資格這麼說嗎?
荷蘭人當然要否認的,而當他們派員要和鄭成功談判這件事的時候,鄭成功卻又避而不談,只一味問荷蘭人準備什麼時候投降(《梅氏日記》P.46)。其實從荷蘭人取得台灣的經過來看,中國人只能來「搶奪」,而不是來「收復」。以下讓我們以官方的層面來探討荷蘭人取得台灣的經過,再來評斷鄭成功有沒有資格這麼說。
在這方面,台灣學者大部分都能體認台灣當時並未劃入中國版圖,所以都能心平氣和探討這方面的問題,但是對必須跟隨政府說「台灣自古屬中國」的中國學者而言,就漏洞百出,前後矛盾。例如中國福建社會科學院楊彥傑所撰《荷據時代臺灣史》(原於1990年在大陸出版,2000年十月台灣聯經出版公司以正體字出版),以臺灣在當時已經是中國領土為前提,解釋中國會「允許」荷蘭人佔領臺灣的原因是「福建地方官員與荷蘭人的私下協定,並沒有得到中央政府的認可,所以荷蘭人佔據臺灣是『非法的』」(pp.32-42),這個說法最常被中國學者引用,但矛盾之處太多了:
(一)假如臺灣當時已經是中國領土,為什麼歷代都沒有派兵在臺灣駐紮,到了明朝還成為中國和日本的走私者與海盜的天堂?
(二)假如臺灣當時已經是中國領土,豈是地方官員可以「私下協定」來處置的?
(三)從南居益給朝廷的奏疏,顯示他對荷人退往臺灣,並沒有隱瞞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也沒有做進一步的指示,假如臺灣當時真的屬中國領土,那麼朝廷對此為何沒有追究,毫不以為意?南居益也沒有也沒因而身首異處?明朝國力當時再怎麼衰弱,要究辦一個失職官員並不困難吧!
(四)如果真的是地方官員私下協定,怎麼沒看到愛國志士群起而攻之?也沒看到朝廷有責難之意,難道福建巡撫神通廣大,竟能輕易瞞住天下?
(五)如果臺灣當時是中國領土,丟失臺灣應是抄家滅族之罪,荷蘭人在澎湖最後豎白旗投降,中國算是勝利者,福建官員為什麼反而要冒殺身之禍與天下之大不韙,聽任荷蘭人佔領臺灣?
(六)然而許多文獻顯示,朝廷及民間都知道荷人佔領臺灣,而且議論紛紛,巡撫南居易竟還能論功行賞,不但沒人罵他「漢奸賣國賊」,反而還立碑稱讚他擊退荷蘭人,豈不怪哉?
(七)朝廷對荷人侵入澎湖,反應激烈,但對荷人佔領臺灣一事,卻反應冷淡,形成強烈對比,當時有識之士知道荷蘭人佔領臺灣之後,即使能從戰略觀點提出建言,卻大都僅建議如何鞏固澎湖和海防,絲毫沒有要「收復失土」的意念,這豈是中國人慣有的表現?
再來看看中國廈門大學臺灣研究所陳小沖於1993年12月發表於《思與言》月刊的大作「1622-1624年的澎湖危機」,他認為荷蘭人據台的原因是:
(一)廈門當局對荷蘭人侵佔澎湖是下了大氣力來對付的,因為他們有守土之責,但把臺灣視為化外之地、非中國之地,最後當作與荷蘭交涉的犧牲品。(pp158-159)
(二)廈門當局因朝廷面臨內憂外患、財力窘困,無法施以強而有力的督促與支援,所以對於澎湖危機帶有明顯敷衍塞責的特色,因此雖然在澎湖打了勝戰,廈門當局無力乘勝追擊,「所謂締結條約,只不過是廈門地方當局『詭詞撫議』的一種計謀而已」(p151),「充其量不過是口頭上暫時允許荷蘭人在大員(臺灣)滯留,以大員做為中荷通商貿易的口岸」(p157)
陳小沖先生的研究比楊先生更進一步,點出了臺灣被視為化外非中國之地,但是和楊彥傑先生一樣把問題導向為:結果都是「廈門當局」地方政府所為,中央政府無力督導。不僅無法解決上述疑問,反而又增加了新的問題:
(一)假如當時臺灣是中國領土,為何福建巡撫只對澎湖有守土之責?臺灣被荷蘭人佔據,誰應負這個「失土之責」?
(二)陳小沖先生認為廈門當局會把「領土」當作化外非中國之地是「只考慮個人職守,不顧國家安危的作法」(p.159),責怪福建巡撫把臺灣當作犧牲品,問題是所謂「非中國之地」的說法來自《澎湖殘文件》,記錄的都是福建巡撫對朝廷的奏疏(參見南居益「謹陳閩事始末疏」:「夷從東番(指臺灣),雖非中國之地,而一葦可渡,尚伏門庭之憂。」),他膽敢把「臺灣非中國之地」寫在給中央政府的奏疏裏而不怕被彈劾,而事實上後來也沒被駁斥,可見是官方一致的立場,並非地方官員的認知落差。
(三)假如讓荷人佔領臺灣是「暫時的權宜之計」,總會有「收復」的計畫吧?可是巡撫南居益在天啓四年的「奏捷疏」只提到「夷船十三隻俱向東番遁去。我師犄角劄營,防其複回,並議酌善後事宜」,隨後在天啓五年提議的「條陳彭湖善後事宜」及崇禎二年三月間提「謹陳閩事始末疏」檢討澎湖戰役及善後事宜時,卻只建議如何加強澎湖防衛能力,防其「複回」,一字未提如何「收復」臺灣。
(五)那麼,知識份子對此事也應有激烈反應吧?然而當時卻只有少部分人有感於臺灣戰略地位重要,而所提出的對策也只是建議加強澎湖防禦能力而已,僅有詔安縣鄉官沈鐵上書巡撫南居益「移檄暹羅」,提出可笑的建議:「選擇武士帶喻暹羅島主,嚴令荷人速歸本土,不許久駐大灣,引誘日本奸佞互市。」這反而反映當時中國人不認為臺灣屬於中國,所以才會認為臺灣有個「暹羅島主」,應由他來驅逐荷蘭人,也因此根本無「收復」的認知。
(六)清朝末年同樣是風雨飄搖之際,割讓臺灣給日本之舉引發朝野憤慨,上陳要求收回成命的奏疏不絕於耳,對比之下,明朝毫無領土被佔領後應有的反應,對安土重遷、大一統思想濃厚的中國人來說,領土被佔領絕對是極端嚴重的問題,臺灣被荷蘭人佔據,而明朝卻「老神在在」,絕對不是「朝廷昏聵顢頇」或「國力薄弱,無暇關注」一語就可以帶過的,而且知識份子沒有半絲責怪之意,難道也都是「昏聵顢頇」所致?
從上述疑點反過來看楊、陳兩位元先生的「私下協定說」,其所謂「福建地方官員顢頇腐敗、荷蘭非法據台」、「福建當局只考慮個人職守,不顧國家安危」反而可以看出明朝承認荷蘭人佔有台灣是合法的,但把責任歸給地方官員的評語實在有待商榷,且讓我們在下一篇繼續探討實情,看看整個事件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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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兩篇已經可清楚交代東寧國是國家的性質,但是,中國和台灣許多學者都主張東寧國是鄭經才開始的,似乎不忍糟蹋鄭成功的民族英雄地位,其實,鄭成功早已經有獨立的念頭。前面提到鄭成功已經有「開國立家」、「建都承天府」、「立萬世不拔基業」的想法,有人或許會認為光憑這樣一段話斷定鄭成功有獨立之思想太武斷了一點,何況鄭成功死前還念念不忘明朝先王,再怎麼說,都還算是「海外孤忠」。
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問題,在於文獻資料裏多次提到鄭成功將台灣比作「海外扶餘」(取「隋朝末年虯髯客(張仲堅)助李靖扶佐李世民建立唐帝國,自己卻遠走海外,另於扶餘獨立建國,不受中國統治」的意思)。
先看看鄭成功取台的背景,那時候,鄭成功連年爭戰,尤其在北伐長江失敗後,僅餘金、廈二地,土地狹小,糧食不足,清軍又隨時可能進攻,處於極度緊張戒備狀態中。 在這情況下,鄭成功也許曾經想起父親鄭芝龍的囑咐,《海國聞見錄》之「東南洋記」提到:「鄭芝龍昔鯨鯢海上,娶倭婦翁氏,生成功;隨帶數十倭奴聚泊臺灣。視海外荒島不足以有為,仍寇江、浙、閩、粵;因囑其子曰:『倘不可為,臺灣有如虯髯之安』。及鄭成功寇鎮江敗歸,阻守金、廈,始謀取臺灣。會荷蘭之通事何斌逋夷負;釣鹿耳門,知港路深淺,說成功聯檣並進。」這段紀錄提到鄭芝龍囑咐鄭成功萬一無法在中國大陸立足,可以效法虯髯客,避居海外荒島。以一個海寇的立場想,建立狡兔三窟的想法應該不足為奇,鄭成功應該早已經受到啟發。
就在這時候,明永曆十四年(順治十七年,1660年),在台灣擔任通事,為荷蘭人翻譯的何斌前來遊說鄭成功攻取台灣,他說:「台灣沃野千里,實霸王之區,若得此也,可以雄其國,……十年生聚、十年教養,而國可富、兵可強。僅取退守,真足與中國抗衡也」,依據《澎湖廳志/卷十一 舊事/紀兵》的紀錄,何斌接著「獻全臺地圖,請為鄉導.成功閱其圖歎曰:『此亦海外扶餘也』,乃率舟師取臺」。從這裡可以看出何斌以「雄其國」、「與中國抗衡」來向鄭成功遊說,而這是鄭成功第一次說出海上扶餘的紀錄、當時處於兵馬倥傯,心力交瘁的鄭成功,這時產生獨立建國,暫時遠離戰爭念頭的可能性是極高的。
鄭成功征台的決定遭到許多將領的反對,主要的理由是認為遠師攻台,未必能獲勝;其次是台灣尚處蠻荒方闢。而且,還有許多人擔心到台灣後,要打回中國,恢復明朝的可能性將大幅降低。因此鄭成功雖然一再公開安撫部將說只是「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爲貪戀海外,茍延安樂」,可是私底下,極可能還是和他信得過的將領討論建立「海外扶餘」的事情。
因為當時許多詩文以「扶餘」、「虯髯客」比喻鄭成功海外建國之事,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曾和鄭成功會師進攻南京的張煌言所留下的一些詩文,例如《張蒼水詩文集》提到他曾上書勸鄭成功不要攻台,曰:「昔年長江之役,雖敗猶榮,已足流芳百世。若捲土重來,豈直汾陽、臨淮不足專美,即錢鏐、竇融亦不足並駕矣。倘尋徐福之行蹤、思盧敖之故跡,縱偷安一時,必貽譏千古;即觀史載陳宜中、張世傑兩人褒貶,可為明鑑。九仞一簣,殿下寧不自愛乎!夫虯髯一劇,只是傳奇濫說,豈有扶餘足王乎!若箕子之君朝鮮,又非可語於今日也!」,從文字脈絡當中,可以看出鄭成功曾向他解釋攻台以建立「海外扶餘」的理念,所以才有張煌言這段勸告「虯髯一劇,只是傳奇濫說,豈有扶餘足王乎」,希望鄭成功不要藉口「虯髯客」,躲避反清復明的責任。
鄭成功自比「海外扶餘」一事,終究逐漸流傳開來,同文集另還提到張煌言給監軍曹雲霖的信:「近有小詠云:『虯髯空擬浮家去,雁足虛傳屬國還』;又云:『平原一旅真孤掌,可有天戈靈武間』?感慨係之矣」(冰槎集/答曹雲霖監軍書)。後來鄭經在康熙八年(一六六九年),復信給勸降的靖南王耿繼茂時,更明確引用了虯髯客建扶餘國的故事,從他一再宣示他遵從「先王之志」的態度看來,這應該是承襲自鄭成功的「海外扶餘」之理想。
另外還有不少文獻亦提到鄭成功將台灣比作「海外扶餘」,例如《 書臺嶠紳民電稟後 》也提到「鄭成功者,芝龍娶倭婦所生子也。當明季隆武、永曆之際,屢稱師寇海上。迨國朝順治十七年,自江南敗歸,爰奪臺灣為窟穴,居然自命為海外扶餘」。《清季申報臺灣紀事輯錄/輯錄(七) 》提到「芝龍子成功兵既失利,以臺地乃其舊物,因驅荷蘭而據之;論者比之為海外扶餘」。
有了這樣的理念,鄭成功後來宣布「開國立家」、「建都承天府」、「立萬世不拔基業」,絕非爾然,因此,他的施政理念裏,也處處以建國為考慮,例如鄭成功治理台灣「令過於嚴,犯者,雖親信無赦」,所以建威伯馬信勸他「立國之初,宜用寬典」,但鄭成功回答說:「立國之初,法貴於嚴,庶不治流弊,俾後之守者,自易治耳」。又如他推行寓兵於農的政策,開宗明義說:「大凡治家治國,以食為先,….,茍國無食,雖有忠君愛國之事,亦難以治其國」。
就因為鄭成功這樣的「治國」理念和措施,傳到張煌言耳裏時(鄭成功東渡次年),他忍不住寫下這首被許多人引用的名詩:「只恐幼安肥遯老,藜床皁帽亦徒然。寄語避秦島上客,衣冠黃綺總堪疑」(采薇吟/得故人書至自台灣),其中「黃綺」代表天子,諷刺鄭成功避秦到台灣當皇帝。後來黃宗羲在《賜姓始末》末段特別記載:「史臣曰:鄭氏不出臺灣,徒經營自為立國之計,張司馬作詩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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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東寧國」的歷史逐漸為大眾所接受,其勢已不可擋,但一些台灣的學者則主張東寧國是中華帝國體制下的分封王國,因此特意稱為「延平王朝」;而一些中國的學者則力主東寧國的性質只能算是「封藩」,均否認東寧國是獨立國家。
輔大歷史教授尹章義所撰《台灣歷史與台灣前途》一書,曾提起「延平王國」的稱號,不過,尹教授後來在《延平王國的性質及其在國史上的地位》(《歷史月刊》2002年6月號)解釋這個「延平王國」的性質是「奉大明正朔」的,所以是「中華帝國體制下的分封王國」。
中國的鄧孔昭教授則曾撰寫<子虛烏有的「延平王國」--論台灣國民中學教科書《認識台灣》(歷史篇)對鄭氏政權的杜撰>,則認為所謂的「延平王國」只是「封藩」的性質。
但是《台灣外紀》及《台灣通史》都曾提到康熙八年(1669年),刑部尚書明珠奉命招撫鄭經,但鄭經要求依據「朝鮮事例」不薙髮、不登岸,因此明珠除了寫信以外,還派遣使者天顏到台灣勸說:「貴藩遁跡荒居,非可與外國之賓臣者比」。不願將東寧國比照朝鮮國,但是鄭經回答:「朝鮮亦箕子之後,士各有志,未可相強」,大有「同是漢人,箕子可以建國,為什麼鄭氏就不可以」之意。此外,鄭經還寫信答覆:「蓋聞佳兵不祥之器,其事好還,是以禍福無常倚,強弱無常勢,恃德者興,恃力者亡。曩者思明之役,不穀深憫民生疾苦,暴露兵革,連年不休,故遂會師而退,遠絕大海,建國東寧。於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這裡已經很清楚說明鄭經有「避秦」之意,所以在「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希望能免於戰禍。
因此,中國鄧教授主張的「封藩」(比藩屬低一層,如三藩)根本是強詞奪理。另外尹教授雖然贊成有這麼一個「王國」存在,但卻認為那只是中國交替政權的一個分支,是「分封王國」,而自創了「延平王國」的稱呼,怕被扯上分裂思想,其實也是強詞奪理。
因為鄭成功雖然是被永曆皇帝冊封為「延平王」,但是封地並未包括台灣,而且他開闢台灣後,已經有「開國立家」、「建都承天府」、「立萬世不拔基業」的想法,鄭經更明白的喊出「於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如果說他這個王國是分封的,是誰分封?為什麼鄭氏家族不稱「延平王國」,而自稱「東寧國」?
至於奉正朔一事,是所有「藩屬」都應作的事,例如琉球、朝鮮等,也都是奉明朝正朔的,怎可用來證明是「中華帝國體制下的分封王國」?要這麼說的話,琉球、朝鮮、越南等不也都是「分封王國」了嗎?讓韓國人、日本人知道,他們不跳腳才怪。
議者或謂以上的證據過於薄弱,且讓我們再看看幾個文獻資料:
康熙八年(1669年),鄭經曾經復信給勸降的靖南王耿繼茂曰:「東寧偏隅,遠在海外,與版圖渺不相涉。雖居落部曲,日與為鄰,正如張仲堅遠絕扶餘,以中土讓太原公子」。這段話的意思是說東寧國與中國版圖毫不相干,正如隋朝末年虯髯客(張仲堅)助李靖扶佐李世民(太原公子)建立唐帝國,自己卻遠走海外,另於扶餘獨立建國,不受中國統治。
另外,鄭經給刑部尚書明珠的復信也稱:「倘貴朝果以愛民為心,不穀不難降心相從,遵事大之禮。至通好之後,巡邏兵哨自當弔回」。這裡所謂的「事大之禮」即當時朝鮮、琉球等國事奉大國(中國)的外交禮儀,說明了東寧國的立場與外交政策。
這已經很清楚說出東寧國的性質既非「封藩」,也非「中華帝國體制下的分封王國」。既然鄭經認為東寧國和扶餘是相對等的國家,與清朝自然就是國與國的關係,因此《續明紀事本末》(卷之七 閩海遺兵)提到:「使柯平、葉亨來泉;令自角門入,不可,曰:『國無大小,使者一也』。相持數日,天顏為策,使會於至聖廟中。平、亨不得已,自東門入;仍持議如朝鮮」,大意是說鄭經派遣使者到中國,主張依朝鮮等外國使者規格接待,但清朝不肯,最後只好依興化知府慕天顏的意見,在至聖廟會談,但仍主張應比照朝鮮模式來會談。
由於台灣自古不屬中國,承認東寧國對清朝而言並無損失,甚至還可以解決中斷明朝香火之政治問題,因此清朝從康熙十六年(1677年)開始,已經以東寧國「可比照朝鮮事例,不用薙髮、不投降,只要稱臣納貢就可以」為議和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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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歷史教科書教我們,鄭成功「收復」台灣,是民族英雄,中國那邊更不用說了,鄭成功的故事可是台灣史上的大人物。但是長大後,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找資料越來越方便,這時才看到許多清代的史料對鄭成功的評價都是說他開疆闢土,從沒有說他是「收復」台灣的,例如施琅於一六八三年克臺灣後,親自到「成功之廟」祭告說:「自同安侯入台,臺地始有居民,逮賜姓啓土,世爲嚴疆,莫可誰何」,稱讚鄭成功的開啓臺灣。一八七四年沈葆楨來台,獲准爲鄭成功賜諡建祠,從他的序言裡:「顧寰宇難容洛邑之頑民,向滄溟獨闢田橫之列島,奉故主正朔,墾荒裔山川,傳至子孫,納土內屬」,從這些文字裏,只看到讚賞鄭成功的「開闢」、「開墾」台灣的貢獻,絲毫看不出有「收復」這樣的意思。
事實上,清朝文獻裡,幾乎異口同聲都說台灣自古為化外之地,他們也清楚明白:「臺灣自古不屬中國」,直到康熙皇帝的時候,才正式納入中國版圖,難怪古人評價鄭成功對台灣的貢獻,向來也只繞著「開闢」二字,從沒有看到有哪位古人像中國共產黨現在這樣讚揚他「收復」台灣的。
就連鄭成功自己評價對征台的目的與貢獻,也一樣把重點放在「開闢」一事。他在澎湖揮軍來台前,由於反對的人很多,特別向將士說明征台原因:「恐孤島(指金門、廈門)之難居,故冒波濤,欲闢不服之區(指臺灣),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爲貪戀海外,茍延安樂」。以說明他只想把台灣當作暫時養兵之地,並不想久留台灣,藉以解除懷疑他想放棄「反清復明」者的疑慮。但是很值得注意的一點是,他說「欲闢不服之區」,而不是說要去「收復」台灣。
鄭成功取下臺灣以後,於1661年6月頒制墾殖辦法、諭令「東都明京,開國立家,可爲萬世不拔基業,本藩已手闢草昧,與爾文武各官及各鎮大小將領官兵家眷聿來胥宇」,說明他自認對於取得臺灣的功績是「開國立家、手闢草昧」,重點也在「開闢」,而不是後人送給他的「收復臺灣」。
或許有人還不服氣,說鄭成功是中國人,所以台灣屬中國至少可以追溯到鄭成功時代。可是請注意這個「開國立家」四個字,雖然征台之前,他向官兵解釋目的在「暫寄軍旅,養晦待時,非爲貪戀海外,茍延安樂」,並不想久留台灣,但其實他內心已經有建立「海外扶餘」的憧憬(稍後我們會討論到這個問題),開始有了「開國」的理念,因此稱台灣為「東都」,鄭經再改為「東寧」,也就有了後來的「東寧國」的稱號,尤其鄭經在答覆清朝的招降書裡,稱「自遷界以來,五省流離,萬里坵墟。是以不穀遠處海外,建國東寧,庶幾寢兵息民,相安無事。貴國尚未忘情於我,以致沿海之人,流亡失所,心竊憾之。」更是以國與國相稱。
1667年,滿清派遣總兵孔元章到臺灣見鄭經議和,鄭經回應:「臺灣遠在海外,非中國版圖,且先王在日,亦只差削髮二字,依朝鮮則可,先王之志不可墜」;認爲臺灣不屬中國,因此無須像投降滿清的人一樣還要削髮,表明台灣與中國根本不是一國的。
由於鄭經的堅持,清朝與鄭經先後計有十次議和,但從康熙十六年(1677年)第七次開始,已經允諾鄭經可以比照朝鮮事例,不薙髮、不投降,只要稱臣納貢就可以。清朝已經開始把台灣當作和朝鮮一樣地位的國家,「東寧國」的存在,已經是不容否認的。而且,清朝也認為台灣正式納入中國版圖,是從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才開始的,因此不能把鄭成功東渡當作台灣屬中國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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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波中國移民潮
  大約去年這時候到韓國一遊,有一天在首爾教保大樓買完書出來,竟有一個人向我走來,開口就用中國話問我XXX怎麼走,我嚇了兩跳,一是到底有多少中國人在韓國?走在路上不時看到有人擺攤揭發中國大陸迫害法輪功,如果不是有許多中國人在此,他們抗議給誰看?一是這傢伙憑什麼認定我會說中國話?更何況我來自台灣,手上抱著剛買的韓文書,舉止多少有些不同吧?
  不管如何,中國人到韓國旅遊、打工的數字鐵定不少,有位基督教朋友曾告訴我,他們暑假到韓國短宣,我不懂他們不會韓國話如何傳福音,後來才知道他們短宣的對象是在韓國打工的中國人。不少韓國人認為韓戰時要不是中國人介入,韓國早已統一,而今弔詭的是,另一波的「人海戰術」正朝韓國湧來,此圖為證。轉載自【한국으로 몰려온 짱꼴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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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韓戰爆發後,美國派第七艦隊防守台灣海峽,周恩來於8月24日向聯合國安理會及秘書處控訴美國侵略臺灣,杜魯門回應強調美國行動是無所偏袒的中立化行動,並歡迎安理會研究臺灣問題。安理會在8月29日將中共控美案列入議程,並決議邀請中共代表參與臺灣問題的辯論,11月24日中共第一次派代表團參加聯合國大會,由當時中共外交部蘇歐司司長伍修權率領9名代表團,花了十天經由莫斯科、布拉格、倫敦赴紐約參加聯合國安理會控告美國侵略臺灣及其他領土,但安理會最後以91否決此項控美案。
當時美國于韓戰北進受阻,中共代表團的出現特別引人注目,設於紐約長島成功湖(Lake Success) 的聯合國的臨時總部,湧進大批媒體記者,紐約時報雜誌》於1126日以一名汗流浹背、打赤膊的台灣軍人持槍照片為封面,註明「On Chiang’s Formosa --- a Chinese Nationalist in Training(在蔣的福爾摩沙島上,一名中國國府軍正在受訓),並在第10、11頁刊登了7張照片,介紹正被中共代表團控告的「Formosan problem(那時國際間還常稱臺灣為福爾摩沙),實際上是由過去襤褸、疲憊、敗戰的國府軍隊控制(once ragged, weary and defeated Chinese Nationalist army),現在已經被重新裝備、組織、訓練。以下就是這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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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照片攝於1997年,那時在地圖上看到紐約港外有個國家遊樂區叫Sandy Hook,並有燈塔一座,是有名的賞鳥地點,心想必有可觀之處,遂驅車前往一遊,結果卻發現是一個廢棄的軍事要地,建築物大都已經荒廢,一片蒼涼。後來查了資料,才知道這個區域在美國歷史上佔有一席之地,這裡有成立於1764年全美最古老的燈塔,建有海防堡壘防禦紐約港,因此常配備當時最先進的武器,例如美國第一個,也是唯一的蒸氣升降砲台,佈署新開發的大砲和導彈,二戰期間也成為阻止德國潛艇闖入紐約港的重要基地,然而卻在1974年被廢棄了,原因待考。

 

1997年我到這裡的時候,許多房屋已經開始傾頹,我站在營房裡拍照,想像當年軍人在這裡操練的盛況,惋惜這麼漂亮的地方為何沒人重視?現在這裡已經被列為美國紐澤西州十大瀕危歷史地點,有識之士成立Sandy Hook基金會,試圖修復和保存這個區域,但因民眾反對私有化和商業化而進展遲滯,目前比較重要的36幢樓宇中,只有教堂,郵政劇院和總部大樓已經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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